浙江杭州2021年光伏項目補助資金開始申報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申報2021年度蕭山區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的通知 各有關鎮街、平臺,各有關企業: 根據《蕭山區關于推進智能制造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蕭政辦發〔2017〕158號)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符合《中共蕭山區委 、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意見》(蕭委〔2014〕11號)政策文件第24條及《蕭山區關于推進智能制造扶持新興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蕭政辦發〔2017〕158號)政策文件第18條,對已建成投運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企業,按發電量每度電0.2元申請補貼。 二、基本條件 1.項目在蕭山區境內; 2.投資主體為蕭山區企業法人; 3.2019年底前并網發電的項目; 4.裝機容量30kWp以上; 5.已通過發改局組織的項目驗收; 6.資助期未滿五年,已補貼額度未超過規定上限。 7.項目未享受過“金太陽、“建筑一體化”等國家、省級及市級專項財政資金補助(國家、省及市級按發電量補貼的除外)。 8.申報企業須為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非C、D類企業(2019年11月1日后開始應用,之前已并網申報的不受此政策限制),且無蕭政辦發[2017]158號文附則第25條規定情節。 三、補貼起止時間 本次兌現補貼起止時間為: 1.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項目并網發電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非首次申請補貼項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