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具備可觀可測可控可調功能2024-11-06 10:22來源:gessey瀏覽數:265次
11月5日,湖州市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湖州市分布式光伏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項目選址應符合電網承載能力和并網接入要求,市電力部門會同各區縣發改部門開展分布式光伏并網承載能力評估,定期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前應取得電力部門初步接入意見。對位于接入受限區域但仍有意愿建設的項目,經電力部門同意后,可在配置不低于光伏項目容量10%、時長不低于2小時的儲能設施的情況下接入電網。 關于并網接入要求,通知還指出,新建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具備可觀可測可控可調功能(“四可”功能),以保障新能源消納,對于存量不具備“四可”功能的分布式光伏項目,由電力部門進行功能改造,項目業主做好配合工作,不滿足“四可”功能的電站將先行納入不保障消納范疇。項目并網時,需按要求向屬地電力部門提供分布式光伏及組件的購置發票、產品合格證、試驗報告、參建單位資質證明等文件,待電力部門確認資料并完成涉網設備驗收和調試后方可裝表并網。 原文如下: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