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對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實行分類管理2023-06-08 10:52來源:gessey瀏覽數:250次
5月29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發布《關于省第十四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215號建議答復的函》,針對董興洪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出臺光伏項目用地用林政策的建議》做出回復。 原文如下: 董興洪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出臺光伏項目用地用林政策的建議》(第215號提案)收悉。我廳高度重視,會同省林草局認真研究辦理,結合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基礎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要求(自然資發〔2023〕53號),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在加快“林地一張圖”和“三調數據”融合進度,協調統一按圖管理的用地政策方面 2021年,全省組織開展了國土“三調”和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對接融合工作,以國土“三調”為底圖,進一步厘清了林地管理邊界,基本完成兩套成果數據的銜接和融合,形成了省、市、縣對接融合成果數據庫。2022年,我廳與省林草局組織實施了全省森林草原濕地調查監測工作,形成了最新的省、市、縣林草濕資源圖。目前,我廳已按照自然資源部要求,全面啟用“三調”成果開展建設用地報批地類審查;省林草局已將與國土“三調”對接融合的林草濕資源圖報送國家林草局,請求及時啟用經對接一致的數據庫。 二、在制定光伏項目相關用地用林政策,明確光伏復合項目、林光互補項目建設標準及用林用地手續辦理程序和標準方面 3月20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以下簡稱《通知》),制定了光伏項目用地用林相關政策,明確了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分類管理、用地用林地手續辦理程序和標準。一是各地要引導光伏項目合理用地布局。在市、縣、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將其列入重點建設項目清單,合理安排光伏項目新增用地規模、布局和開發建設時序。在符合“三區三線”管控規則的前提下,相關項目經可行性論證后可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作為審批光伏項目新增用地用林用草的規劃依據。二是對光伏發電項目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其中,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農用地的,應根據實際合理控制,節約集約用地,盡量避免對生態和農業生產造成影響;光伏發電項目配套設施用地,按建設用地進行管理,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規定落實占補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標準,位于方陣內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陣的道路,可按農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規定落實進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設用地管理。 《通知》施行之前已按照《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國土資規〔2017〕8號)規定批準立項的光伏發電項目(包括動工和未動工建設),可按批準立項時用地預審和用地有關意見執行,不得擴大項目用地面積和占用耕地林地草地面積;已經通過用地預審或地方明確用地意見、但項目未立項的,按《通知》規定要求執行。 下一步,我廳將會同省林草局,積極推動自然資源“一張圖”與林草信息平臺的橫向聯通和數據共享,建立高效的聯合核查機制,共同做好建設用地審批、林地審核等工作。同時,按照《通知》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支持光伏發電項目用地用林,持續、規范做好光伏發電項目用地保障工作。 感謝您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4月26日 (聯系人:羅丹,聯系電話:028—8703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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