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出臺2023-02-10 10:15來源:gessey瀏覽數:287次
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扶貧光伏、特許權新能源、示范試驗類新能源等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暫不參與新疆電力市場交易。 發電企業各時段最大申報電量=交易單元對應的裝機容量×(交易周期內自然月各時段對應的小時數)·K-該月各時段已成交合同-各時段申報成功但未出清電量,其中光伏發電企業僅在7:00-22:00之間折算各時段對應的小時數,火電企業K值取92%,新能源K值取80%。 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關企業: 根據《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等國家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我委編制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23年1月4日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